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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村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09-04-28 | 點閱數: 1314
1.        主題標語(Slogan)徵選:
1第一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4000元。
(2)第二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3000元。
(3)第三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2000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1名,另擇優頒發獎品及嘉義縣政府獎狀乙紙。
2.        標識(Logo)徵選:
1)第一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15000元。
2)第二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10000元。
3)第三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6000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1名,另擇優頒發獎品及嘉義縣政府獎狀乙紙。
3.        吉祥物(Mascot)徵選:
1)第一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15000元。
2)第二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10000元。

3)第三名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6000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1名,另擇優頒發獎品及嘉義縣政府獎狀乙紙。

 

一、徵選方式:
(一)        參賽對象:凡設籍嘉義縣之縣民或本縣各級學校師生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二)        收件截止日期:98年56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以郵戳為憑。
(三)        收件單位:嘉義縣朴子市竹村國民小學(以掛號郵寄)。
(四)        收件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36號(郵遞區號613),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99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徵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