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發展所 - 研習進修 | 2015-06-11 | 點閱數: 530

班期名稱

行政法最新案例解析-以行政程序法中程序規範為中心

參加對象

公教報名

上課日期

起:2015-06-26  08:50:00

迄:2015-06-26  16:00:00

上課地點

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報名方式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index&subAction-1=memberjoin&fontcss

報名期限

起:2015-05-28  14:00:00

迄:2015-06-18  17:00:00

開放名額

 68

薦送名額

 42

總名額

110

承辦人

楊惠如

電話

05-3623279分機114

認證時數

7小時

報名限制

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

收費金額

0

主講人

蔡進良律師

說明

●研習目的:增進本縣公教人員對行政法體系及行政程序法規範基本內容的瞭解,透過案例解析,促使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

 

●研習時間:104.6.26(星期五)08:50-16:00

 

●研習時數:

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30日內核發研習時數7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即請假或缺課超過3小時者,研習時數為0。】

 

●講師簡介:蔡進良律師

1、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2、 現職:耀南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執業經歷18年)

3、 兼任:(1)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2)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課程主題:

 1、行政行為與行政程序

 2、行政程序法適用範圍(與其他法律適用關係)、認定事實與證據法則

 3閱覽卷宗與資訊公開

 4程序瑕疵與救濟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

(1)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點按「查看」,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密碼及驗證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2)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3)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4)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學員請假(准假)程序:

 (1) 薦送錄取人員遞補代訓程序:

為充分運用與珍惜研訓資源,被薦送者若因故無法參訓時,應請該單位改派其他適任人員遞補代訓;若仍有特殊事由無法代訓時,人事人員(被薦送者)應即時以電話或信件方式告知主辦人,以利研訓資源再運用。

 (2) 自由報名錄取學員:

為充分運用與珍惜研訓資源,自由報名之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時,應即時以電話或信件方式告知主辦人,以利研訓資源再運用。

 

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以電話或E-mail請假者(請註記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6月26日8:30-8:50及13:00-13:30完成報到手續(上、下午皆需簽到),課程結束需簽退。

 

●出缺勤管理:

(1)為加強學習效能與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及簽退機制,並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2)本系列課程歷年來皆因報名熱烈,爰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惟開課當日卻仍有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

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並在開課後半小時接受願意備取之人員遞補其空缺。

 

●本課程中午提供便當,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研習簡章、講師簡介、課程表」請參閱附檔。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http://www.chrdc.gov.tw/

教學組楊惠如

電話:05-3623279 分機 114

傳真:05-3623277

住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東段8號

e-mailhryang@mail.cy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