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職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104年3月26號府教特字第1040053454號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
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早自修、升旗、體育課、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 等工作。
(三)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四)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課表排定。
五、聘用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若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每週工作24小時。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時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法,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政府法令規定辦理。
七、公告方式:嘉義縣政府教育網路中心網頁(http://www.cyc.edu.tw/)。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