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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5-03-31 | 點閱數: 472

1.兼課期間為104年4月9日至104年8月31日

2.應徵者需具備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南排灣族語)或代理代課教師資格(需大學畢業,具備國中教師證者優先錄用)

3.兼課類別為原住民本土語言(南排灣族語)。
4.意者請攜帶個人履歷資料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親洽本校教務處。電話:05-3742024轉68

5.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7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