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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4-12-19 | 點閱數: 552

新港國中甄選身心障礙臨時人員一名,報名條件:

(一)    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資料)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正本(驗畢即時發還,影印本證件概不受理)

     1、國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及有關證件

4、身心障礙手冊。

     3、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詳情請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