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4-11-27 | 點閱數: 339

貳、參展對象、資格
一、國內學生:
(一)年齡未滿20 歲,經就讀學校推薦,現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等學校(國民中學三年級、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另國民中學一、二年級具特殊科學素養才能之學生經審查後可越級報名參展。
(二)每位學生限報名一件作品參展。
(三)學生均可以個人作品或團隊(2 至3 人)作品參展。
二、國外學生:參展作品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依下列原則邀請:
(一)辦理科展活動較我國績優的地區國家、與我國有語系關係之地區國家及可交換各國辦理科展經驗之地區國家。
(二)受邀請之國家或地區,各以派遣學生2 人為原則。
(三)參展學生須為受邀國家或地區之區域性或全國性比賽中產生之優勝代表,年齡未滿20 歲之國三至高三(或相等年級)在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