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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4-11-24 | 點閱數: 589

請參閱師範大學公文.摘錄如下

四、申請資格:
(一)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教師一人經由學校提出申請,授課教師皆須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如果有興趣的學校內無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教師,可由學校提出申請,並於申請時自覓領有「數學
活動師」證書的教師進行授課。
五、名額: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三組合計190班。

六、「好好玩數學研習營」寒假班
(一)對象:國小三到六年級、國中一、二年級,報名參加研習營的學生中,有一半數學學習成績在其原班中後
段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