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調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面談錄用
1.查閱教室日誌及教學實際進度。2.參與學習活動之策劃與執行。3.調代課資料整理。
4.轉出轉入作業。5.獎學金計算成績輸入校正補登。6.協助考試相關事宜。
7.設備借用歸還登記。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身心障礙手冊、全部學經歷證件A4規格(含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如未任職5年請附全部考績】、最近3年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並於103年10月13日前寄600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文化路23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幹事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談後3日內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3.聯絡電話:(05)2611-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