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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09-04-06 | 點閱數: 3145
一、依據本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甄試介聘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國民小學主任、教師暨幼稚園教師申請98學年度縣內介聘暨積分審查時間:98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朴子市大同國小大禮堂。
三、縣內介聘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列印,並放大至A3格式後再行填寫,格式錯誤不予收件。
四、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五、具主任資格而同時申請主任縣內介聘及教師縣內介聘者,主任縣內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參加教師縣內介聘;已主任縣內介聘成功者,不得再參加教師縣內介聘。
六、請各校校長及人事承辦人確實審查申請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