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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09-02-25 | 點閱數: 1407

一、儲訓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台北縣三峽鎮三樹路2號)

二、儲訓期間:民國98年3月23日(星期一)至民國98年5月15日(星期五)

三、參加儲訓人員一律帶職帶薪,並准以公假登記。

四、儲訓經費及往返差旅費:儲訓經費由政府負擔,往返差旅費由參訓人員自行負擔。

五、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儲訓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