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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復興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9-01-05 | 點閱數: 821
一、資格條件:
   1依據中華民國971231府教學字第0970186656號函辦理,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依校務教學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8年01月08日(僱用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4、具有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性別、年齡不拘。
   5、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者,另具有教師證(或修習教育學程)及具有圖書資訊管理、活動規劃能力者尤佳。
   6、名額:正取1名,列冊候用數名。
二、工作項目:
   1以協助推動暨發展友善校園相關教材和教學活動等相關業務交辦事項為主。
2、上述業務包含推動生命教育、認輔制度、性別平權、中輟輔導、親職教育及法治教育等項目並協助校務行政工作等相關事宜。
   3、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嘉義縣新港鄉北崙村75-4號(嘉義縣復興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推廣閱讀活動計畫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8年01月07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請於上班時間報名(上午08:00~下午16:30),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收。
   2、正取1名,並依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依序遞補。
  3、面試時間:98年01月07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面試報到時間:同日13:40),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履歷證件。
   4、面試內容:1人10分鐘,以資料審查佔40%、口試佔60%等。
   5、錄取公告: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6、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洽詢電話及承辦人:05-3760424,陳思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