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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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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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進階班案例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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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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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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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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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08/12/12上午10:00,迄:2009/1/20下午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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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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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09/2/12上午09:00,迄:2009/2/13下午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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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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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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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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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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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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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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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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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23279分機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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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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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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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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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本縣公教人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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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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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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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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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源銘(黃默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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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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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習與本所97年11月12日、13日所辦理之「行政程序法進階班案例研習」內容相同,基於訓練資源公平分享的原則,敬請已參訓該班別之學員勿再報名,如有重複報名之情形,本所得取消其報名資格。
一、為提升本縣公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深入了解行政程序法之內容,透過案例研習釐清行政作業疑義,確保依法行政原則之落實,爰辦理本研習。 二、講師簡介:黃源銘老師 (一)學歷: 1. 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2. 東海大學法律系博士班候選人 (二)現任: 1. 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2. 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行政法講座 3. 臺北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三)編著: 1. 行政程序法釋義 2. 法學緒論 3. 行政法新體系與問題研析 4. 行政法四十講 5. 基礎行政法測驗之卷【修訂版】 6. 基礎行政法二十五講【修訂四版】 三、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四、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五、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請假者,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