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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11-19 | 點閱數: 834
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
辦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台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97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計畫辦理。
二、徵才內容:
   1、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依校務教學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7年11月24日(僱用日)起至本計劃結束止。
   4具有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5名額:正取1名,列冊候用數名。
三、工作項目:
   1、以協助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及課後照顧為主。
   2、協助整理圖書、編書目與圖書上架、借還書。
   3、協助學生體能活動指導。
   4、校務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
五、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置於本縣教育網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親自(或託他人)送達本校人事室或總務處
   2、正取1名,並依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若有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情況時,依序遞補。
  3、面試時間: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報到時間:以電話通知),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履歷證件。
   4、面試內容:1人10分鐘,以書面審查佔50%、口試佔50%。
   5、錄取公告:公告於本縣教育網,並以電話通知。
   6、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
      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洽詢電話及承辦人:(05)3742039#13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