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正取人員於100年08月09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向本校人事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報到當日請攜帶教師證及學經歷證件正本暨相關證件及公立醫院合格體檢表(含肺部X光檢查),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