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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08-05 | 點閱數: 1741
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廚工甄選簡章
一、遴選依據
     1.嘉義縣政府編印95年9月11日修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計劃工作手冊>
     2. 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
1.年齡:45歲以下。
2.國小畢業或同等學歷。
3.需熟識烹飪工作,具有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優先錄用。
4.廚師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補證,如有不符規定,不予錄取)。
5.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6.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7.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8. 衛生習慣良好者。
三、工作時間地點
1.工作時間:自上午7時至下午2時。放假日不上班。
2.工作地點:嘉義縣新港國民小學(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
四、工作內容
1.擔任廚房輪值工作。
2.食材之搬送、清洗、處理、烹飪、和調理等作業。
3.菜餚之配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
4.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
5.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819(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六、報名方式:親自至本校辦公室,逕洽訓導處黃銘宗主任報名。
             ﹝本校地址: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電話:3742039-12
七、繳驗表件
1.履歷表1份。
2.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有則優先錄用(無則免附)。
八、甄選日期97821日(星期四)上午10
九、甄選方式
1.面    試: 30% (健康儀表10%、敬業態度10%、工作履歷10%)
2.現場操作: 70% (速度10%、負重10%、衛生習慣25%、烹調技術25%)
十、錄取公告
     1.時間:甄選當日下午五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hkps.cyc.edu.tw),並另行電話告知。
     2.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翌日上午09:00前至本校訓導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3.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十一、附則
1.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2.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3.薪資:廚工月薪15,400元,享勞健保。寒暑假不支薪,每年視工作績效發一個月年終獎金
        4.差勤、休假、退休等福利措施暨其他未盡事宜,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