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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11-04-27 | 點閱數: 4715

一、本縣100年度不辦理國小正式教師甄試。
二、本預定時程表所列之日期、時間、地點皆為暫定,確定之日期、時間、地點請以縣府公文或公告之規定為準。
三、教師參加縣內外介聘者,研習條需換發為研習證明書始得申請積分審查,換發研習證明書相關規定由國教輔導團另行函文規定之。
四、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100年5月18日(星期三)縣外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時,一同繳交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32元郵票之限時掛號回函信封乙只(小型信封),以便寄發縣外介聘結果通知單,未繳交信封者不予受理申請。
五、教師縣外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六、具主任資格而欲同時申請主任縣內介聘及教師縣內介聘者,須分開填寫介聘申請表,主任縣內介聘未調動成功者,得再參加教師縣內介聘;已主任縣內介聘成功者,不得再參加教師縣內介聘。
七、其他有關教師介聘最新相關訊息,請隨時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www.cyc.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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