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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11-04-08 | 點閱數: 1957

一、依據本縣100學年度高國中教師甄試介聘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國民中教師申請100學年度縣內介聘暨積分審查時間:100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30分地點:本府4樓401會議室
三、縣內介聘申請表(A3格式)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格式錯誤不予收件。
四、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