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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溪口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1-03-25 | 點閱數: 620
嘉義縣立溪口國民中學進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100.03.25
一、   依據:
(一) 嘉義縣政府97.06.16.府行庶字第0970088165號函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
 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二) 嘉義縣政府100.03.25.府教國字第1000061376號函核定。
  
二、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
  (三)國中以上學歷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文件資料繕打、校園門禁(開、關門)及其他學校交辦事宜。
 
、報名地點:嘉義縣立溪口國民中學總務處
       嘉義縣溪口鄉中正東路103號 電話:052691050117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3月30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15時止
七、報名手續:
(一)               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資料)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正本(驗畢即時發還,影印本證件概不受理)
     1、國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及有關證件
4、身心障礙手冊。
     3、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四)繳交審查資料(履歷表、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請自行以大型牛皮紙信封袋密封裝好。
八、甄選日期:100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
九、甄選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甄選方式:
  以口試70%、審查證件30%二項計分,最低錄取標準為75分,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分數相同者以口試分數高者優先;口試以10分鐘為原則。
十一、放榜日期及地點100331下午五時前於本校公佈欄公布,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cyc.edu.tw),錄取者以電話通知,但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二、補充規定:
(一)服務期程自100年4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以實際到職之日支薪。
(二)臨時人員進用一律採月薪17,880元支給,享有勞保、健保、勞工提撥退休金、年終獎金之待遇。
(三)每週工作時間比照本校正職行政人員之工作時間,由服務單位學校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四)報名參加甄選人員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許可證明供查證。
(五)錄取人員於接獲通知後,請於100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八時向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六)錄取人員應遵守單位學校規範不得拒絕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
  (七)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規定時程向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審查資料如需退還,請於甄選後一週內向本校總務處洽辦,逾時不負保管責任。

  (九)本簡章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