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1-03-14 | 點閱數: 608

說明:

1.推薦對象:13歲以下,即1997年1月1日(含)出生之兒童具相關才藝對中華文化藝術表現優秀之兒童藝術團體及個人均為參選及被推薦對象.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4月5日止.

3.初審日期:100年4月6~12日

4.活動簡章請至 http://www.childrenchinesearts.com下載或洽詢電話:02-223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