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旨揭獲獎學校之獎狀已通知多次,至今均尚未至社教科領取,本處將於1/4(星期二)以後統一將放置本府教育處各校置物櫃,將不負責保管,如有遺失將不重覆核發,敬請尚未領取之學校撥空派員至各校置物櫃領回獎狀.
社教科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