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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0-12-29 | 點閱數: 725

 

說明:

一、旨揭修正主要明訂國小A、B組競賽組別之行政區:

二、國小A組:原高雄市北區(鹽埕、旗津、鼓山、三民、左營、楠梓等6個行政區)及原高雄縣國小。

三、國小B組:原高雄市南區(小港、前鎮、苓雅、新興、前金等5個行政區)及其他縣市。

四、檢附實施計畫(修正版)乙份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