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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08-10-14 | 點閱數: 1228

  請各校針對有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

 待通過審核公告後  再製作印領清冊 以及統一收據 請領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