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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11-04 | 點閱數: 2362

說明:

    一、恭喜得獎者,並請各校校對姓名,如有誤值請修正後以紅色字註記,並回傳溪口國小公務信箱。

    二、前三名、優選指導老師依計畫給予獎勵,如有疏漏部分請各校回傳溪口國小公務信箱(包括繪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