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08-10-13 | 點閱數: 1204

一、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職系職務:一般行政職系,幹事。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報名資格:(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二)符合調任該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五、報名日期:九十七年十月十三日至九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八時至十六時止。
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