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實施計畫公文業於99.9.16府教社字第0990153798號函諒達.
2.本案送件自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送件至本縣新港國民小學.
(信封袋上請註明「嘉義縣99年教師節祭孔典禮學生攝影比賽」徵選活動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