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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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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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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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處罰與國家賠償責任研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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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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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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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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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0/09/02上午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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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0/09/03下午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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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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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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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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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0/08/09上午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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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0/08/25下午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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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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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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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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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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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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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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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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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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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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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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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23279分機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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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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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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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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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本縣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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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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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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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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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源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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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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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簡介:黃源銘老師
學歷:東海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現任:
1.私立東海大學、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2.臺北縣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
3.臺北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課程主題:
依法行政概說、行政程序之正當程序、行政罰法、國家賠償法
◎本課程訂於9月2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五)舉辦,為期2天,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16小時,請假超過4小時者研習時數為0。 ◎研習簡章及課程表請參閱附檔。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
◎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前來,請提前來電請假,俾利依報名先後順序通知學員遞補。
【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請假者,將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9月2日、9月3日上午8:30-8:50完成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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